神氣家族《公民覺醒把關食安》
2015-01-16
「食品安全是腐肉跟蒼蠅的戰爭。」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金門馬祖分會會長林天財律師指出,因為有利益就一定會有不肖廠商,他表示,有決心要解決問題的政府,要看它有沒有辦法在消費者把食品放在餐桌之前,就能夠把食品安全的問題解決。林天財指出,日前台灣修正了食品安全法,讓廠商來做自主的管理,他認為這是公務員把責任卸給廠商,是無法解決問題的。他舉例,義大利政府在2012年食安例行檢查50萬次,平均每天檢查1374個廠商,一年被淘汰的商品高達70億的歐元來保護人民食的安全。
台灣發生食安醜聞的相同期間,德國也爆發「牛肉摻入馬肉」的醜聞,德國柏林前任檢察官、律師 Dr. Claudius Petzold指出,台灣對違法者的罰款規定低的令人瞠目結舌,幾乎無法達到有效的預防效果。不稱職的公務監督人員,沒有定時去檢查所有的公司,是大家都知道的執法弱點,但兩國政府顯然拒絕實際去保護國民。消費者唯有對食安具更多的期望與認知,才能成為負責任的消費者。若有更多方負起各自的責任,發揮市場力量,才能有值得期待的未來。
有食品營養背景的美國密蘇里州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法學院法律博士田蒙潔律師認為,自由市場要完備市場功能靠的是民間與政府的管制。民間指的是專業團體、專業人士的自律及消費者的監督。她指出,美國成立了許多民間自律性組織,例如:藥品協會、土木工程師協會、機械工程師協會等,因為獨佔該行業,所以必須對社會負責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