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人權 政府部門應有正確認知
2015-07-20
論壇由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施秉慧律師擔任主持,李永然律師表示,聯合國公約皆敘明「居住權」應為每個公民享有之基本人權,我國《住宅法》也自101年底正式施行,歷時2年,居住權仍未落實!
逢甲大學辛年豐助理教授表示,都市化不一定就有住宅問題,考量住宅問題的核心因素,他認為居住權不等於所有權,應避免造成貧民窟的刻板印象及社會中的多重階級,以及對當地居民的衝擊。他說,教育就是喚醒人民的良知,我希望過什麼樣的日子,看到過得不好的人,要有同理心,就是良心。
內政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蔡志揚律師表示,公辦都更或地主自辦都更,目前還無法全面解決都更問題,都更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應建立在審議的正當組織上,現在都更的審議會由專家學者、熱心公益人士及公會代表組成,他認為應加入公民團體代表,以做為價值的權衡。
主持人之一,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局長許乃丹:「政府應先了解當地居民居住的環境跟狀況,如何讓民眾認為政府辦理都更是為他們未來的居住爭取更大的權益。」
與談人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調辦事法官林淑婷法官表示,司法院的工作是能夠在正義的維持裡面去探求,得到一個普世價值;良心的本質,本來就是要求真、求善,發自內心的省思,在喚醒自己良知的過程中,正義的價值就被展現!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處長郭進宗:「我們是公僕,公僕除了要幫人民的權利把關,也要更在乎所有的一舉一動都受到人民的監視,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高雄市不動產經紀人職業工會理事長陳世雷:「建築其實是一種良心事業,看得見的跟看不見的都很重要……一定以良心當作你的重心,然後考慮到彼此之間的立場!」
現場民眾熱烈迴響,國際扶輪社3510區副秘書長洪菁鴻:政府應朝住者有其屋方向,照顧弱勢,多創造就業機會,開發比較便宜的合宜住宅。瑋恩聯合律師事務所陳清和則認為,少數權益要尊重,但多數的權益更需要保護,不能說因少數反對,導致都更只做一半;還有我們的法令公布了卻沒辦法執行、做決議,讓很多人力、物力、財力、時間都浪費掉,這樣對社會很不利!
立委許智傑認為應稅賦公平,興建社會住宅,徵收土地以優惠的補助或賠償的措施高於一般市場行情,以照顧弱勢。立委林岱樺認為在公共政策上,政府要居於主導的角色,落實人權,政府一定要多用點心,站在民眾的權利上來做規劃!

在藝術中 看見陰陽
除舊大掃除 迎新度好年
神龍賀春 慈悲勇敢真智慧的傳承
2025火鳳展翅 璀璨新生
當幸福悄悄降臨
龍躍嘉義福氣嘉滿
搭建世界心絲路
翹家 反思 重逢 與母親的生命對話
彩繪人生的畫布
青春好YOUNG不魯蛇
國之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