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亂丟垃圾的罰單
傅清美
傅清美 2010-03-19
我可是我們家的環保署長!平日家人如果亂丟垃圾或未分類都會被我糾正,而現在我竟然收到了罰單,為了一雪這恥辱,我開始抽絲剝繭尋找真相。
我們這棟大樓其實是由管理員代為處理垃圾,因此一定是在回收過程中出了問題。平日樓下中庭放有五個大垃圾桶方便住戶丟廢棄物;最近兩年,管理員基於同情心,將一些資源回收物交給一位住附近的大陸籍婦人。平日就常看那位婦人拿個大塑膠袋將所有物品丟入其中,再帶回家處理,那天傍晚,我特別下樓告訴她我碰到的情況,請她處理垃圾要小心,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
第二天,我到新店市公所申訴,告訴他們這些情況,而且我們大樓管理員也願意出面幫我作證,我還附上一篇文章,那是我寫自己在太極門練功的成長跟收穫,因為在老門派跟著師父學的便是對錯好壞分清,我要證明自己是有道德及是非觀念的人。過了將近一個月,收到了一封他們訪查的結果,清潔隊雖證實我們的確是有管理員處理垃圾,但因沒有提供那位大陸籍婦女的資料,說我口說無憑,還是要罰。當下真覺得冤屈難伸,但心想一定要洗刷罪名。
第二天,直接上門去找承辦人。承辦人初始以為我是要去吵架的,但我自始至終都是抱著太極門弟子以和為貴的信念,雖有理,但要「氣和」的爭取自己的權益。溝通過程中我表達了我的感受,認為公務員處理事務要合情合理,勿枉勿縱,也認同他們清潔隊的辛苦及為環境清潔所做的努力;相同的,我也是為了環保才做資源回收,大家都是為了愛護地球而努力呀!最後,承辦人說很同情我碰到這種情況,但基於職責,他們只有告發。他還說看了我的文章很感動,相信我不是會隨便丟垃圾的人,還教我可以找管委會提出證明,證實與管理員簽的契約合同是由他處理垃圾,因為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之後,我又附上由我們大樓監視器翻拍的畫面,證明確實有這位大陸籍女子,加上里長提供的姓名電話,一併寄到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過了一個月,終於有了好消息,他們撤銷處罰,還我清白了。
我始終相信,只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有公理正義的社會才是值得我們生存的環境。而經過這事件,我學到了教訓,凡是有自己資料的文件,紙類都要好好處理,因為雖是做善事,但難保不會出差錯,但真碰到了,也要本著是非對錯分明,沒有做的事一定要據理力爭,這樣才有機會還己清白,也才能從小我開始做起,為建立一個是非分明的社會盡力。